宋代舞蹈①
宋杂剧的出现是中国戏曲渐趋成熟的标志。宋杂剧是继承了唐参军戏、歌舞戏的传统,又广泛地吸收了民间说唱、杂耍、武艺和唐宋大曲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歌舞与故事表演初步结合的艺术。因为当时还常与杂技、乐舞同时演出,故以杂剧称之。戏曲表演,特别是舞蹈化动作,是以角色行当为重要特征的,这种艺术化、规范化的性格类型的行当表演,是戏曲舞蹈的特色。从现存文物中就可以看出宋杂剧不同角色行当的不同服装和道具,由此可以想见其不同的舞姿与舞容。
1952年,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出土的戏剧人物砖雕,可为宋杂剧角色行当的形象物证)。这组砖雕共四人,由左向右:第一人头戴簪花幞头,身穿圆领长衫,左手叉腰,右手下垂,似在甩袖,面呈喜色;第二人头戴展角幞头,身穿圆领长袍,外套宽袖对襟大衣,双手秉笏;第三人头戴软巾,身穿短衫,腰束带,下穿短裤,一手抚胸,一手下垂;第四人头戴软巾诨裹,身穿圆领长袍,腰束带,右手持一竹竿,左手抓腰带。这四人从其手持道具和服饰装扮来看,与文献记载的宋杂剧角色是一致的。宋人吴自牧在《梦梁录》卷二十“妓乐”条中有关于杂剧演出情况的记载:“……杂剧中末泥为长,每一场四人或五人。”并且明确指出这四个角色分别为“末泥”“引戏”“副净”“副末”。若添一人,则是名曰“装孤”的角色。上图这四个砖雕的人物,就是宋杂剧的四个固定角色,第一个头戴簪花幞头、甩手仰观者,就是为长的“末泥”;第二个持笏者就是“装孤”;第三个短衫抚胸者为“副末”;第四个持竹竿者,大概就是“引戏”了。
宋杂剧中的舞蹈还不像后世一样成熟,但独舞和对舞,边说边舞的场面可能已经存在。这从宋杂剧中五人作场、三段演出的形式可见端倪。据《梦梁录》载,这三段演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两段……又有杂扮,或曰杂班……乃杂剧之后散段也。”从1958年河南偃师酒流沟出土的宋墓杂剧砖雕可以看出这种表演的情况。这五个角色分别雕刻在三块砖上,第一块雕一人,戴簪花幞头,穿圆领长袍束带,侧身面向左方,双手展示一幅画卷,从其脑后露发髻,小脚女莲钩可以推断为女子所扮演的角色;第二块砖雕二人,右方一人头戴展角幞头,身穿宽袖长袍,左手持笏,右手置笏上;左方一人戴东坡巾,穿圆领窄袖长袍,腰束带,右手持一印匣,左手指对方,似在对话;第三块亦雕二人,右方一人,戴软巾诨裹,身着短衫,敞胸露腹,左手置于腹部,右手二指入口,似打口哨;左方一人,头戴展角软巾,身着短衫,坦胸露腹,乳脐毕现,左手托一鸟笼,内有小鸟,他伸手逗鸟,面向对方,两人皆做丁字舞步,神态动作都似在对话。这三块砖雕,第一块描绘的是“艳段”演出,“艳段”是开场前的帽戏,多是歌舞小段,是祝福祈瑞一类所谓“先做寻常熟事一段”。这里展示画卷的表演,很像后世戏曲正剧开场前的“跳加官”一类独舞小戏。在整个演出中有静场的作用,且可为正式演出作铺垫,宋代话本表演中也有类似情形。第二块砖上的两个人物,从他们手中的笏、印道具看,表演的是官场戏——正杂剧。宋代的正杂剧者,主要是表演官场生活,即所谓“官本杂剧”。第三块描绘的就是“散段”,又称“散耍”,多是表现市井生活,并有喜剧调笑色彩。从宋杂剧直承参军戏、踏摇娘的传统,加上宋代都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差别的产生,在语言和形态上表演不同地区的风俗人情,以资观玩,此中就可能有些口技、歌舞小段的表演。从他们身姿步态看,显然是舞蹈化的生活动作。宋杂剧除了这种每段带有滑稽逗弄的表演,还有一些吸收武技和舞蹈的连贯故事的表演。《东京梦华录·中元节》载:“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莲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这种戏的表演技艺,从明人张岱《陶庵梦忆》里的描绘可见盛时情况,可能宋代还没有明代那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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