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舞蹈⑦
民间舞中有《跳加官》、《跳钟馗》、《跳判官》、《跳灵官》等,这种表演是祈求吉祥喜庆,《跳魁星》则祈求功名,都是戴面具的舞蹈。《宋人百子图》有一个儿童舞,其中一人扮魁星(实际为二十八宿中的奎宿,因科举高第称魁,民间为图吉利改为魁),头戴褐红色有络腮胡的青面具,大耳环,着褐色短衫,长裤,右手执笔,左手提斗,曲左腿而舞,另一小儿伴奏,即“魁星点斗”(是民间对求取功名的愿望),宋苏汉臣《婴戏图》亦画有《跳魁星》,此舞在形象文物中较为少见。
《踏歌》
汉、唐、宋宫廷和民间,包括少数民族都有踏歌。宋蔡卞《宣和书谱》说:“南方风俗,中秋夜,妇女相持踏歌……”宋人朱辅著《溪蛮丛笑》说:“习俗死亡,群聚歌舞,辄联手踏地为节。”另有宋马远《踏歌图》生动地描绘了宋代南方民间踏歌的愉快气氛:田垅上一中年人一足提起,一足踏着节奏,双手拍掌,和前面老者呼应,画上题诗:“宿雨清畿甸,朝阳丽帝城,丰年人乐业,垅上踏歌行。”北方也盛行“踏歌”,山东省博物馆藏北宋皇祐三年的儿童石棺上刻有一少数民族踏歌图,舞者身着皮袍,戴尖顶帽,着毡靴,正举右袖,顿右足,节奏强烈,在笛子伴奏下踏歌。
三、宋杂剧中的舞蹈
从北宋开始有了杂剧以后,在春秋圣节三大宴的娱乐节目中,仍然是以百戏、队舞、杂剧相间演出,一直到明代中叶,还保持着这种组合形式。它们长期并行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吸收。
宋杂剧的出现是中国戏曲渐趋成熟的标志。宋杂剧是继承了唐参军戏、歌舞戏的传统,又广泛地吸收了民间说唱、杂耍、武艺和唐宋大曲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歌舞与故事表演初步结合的艺术。因为当时还常与杂技、乐舞同时演出,故以杂剧称之。戏曲表演,特别是舞蹈化动作,是以角色行当为重要特征的,这种规范化的性格类型表演,是戏曲舞蹈的特色。从现存文物中就可以看出宋杂剧不同角色行当的不同服装和道具,由此可以想见其不同的舞姿与舞容。
宋杂剧中的舞蹈还不像后世一样成熟,但独舞和对舞、边说边舞的场面已经存在,这从宋杂剧中五人作场、三段演出的形式可见端倪。据《梦梁录》载,这三段演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两段……又有杂扮,或曰杂班……乃杂剧之后散段也。”宋杂剧除了这种每段带有滑稽逗弄的表演,还有一些吸收武技和舞蹈的连贯故事的表演。《东京梦华录·中元节》载:“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般《目莲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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