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舞蹈-18
  “则柔”(也称“格尔”)是一种融歌舞、说唱为一体的藏族民间表演艺术,主要流传在武威地区天祝藏族自治县,夏河县也有此种形式,一般为两人或四人,内容有歌颂的亦有讽刺的,舞蹈中仍保留着模拟飞鹰及鹿、羊、牛、兔、孔雀等舞步和舞姿形象的原始遗迹。
  “羌姆”(俗称“跳神”)是宗教仪式中的娱神舞蹈,流传于甘南夏河的拉卜楞寺。其规矩比较严格,仅在一定场合和仪式中进行,因教派及寺庙供奉的主神不同,节目的多寡、编排的顺序和规模上也有所不同。该舞节奏沉缓,动作稳健,以单腿的跳转及双臂的挥舞构成庄严肃穆的舞蹈风貌。
  “池哥昼”(俗称“鬼面子”)是文县白马藏族一种较为古老的男性舞蹈,至今还保留着原始古朴的形态,白马藏人分布在文县铁楼博峪乡和白马峪河一带的麦贡山、入贡山、强曲、立志山、中岭山、竹林坡、枕头山、迭部寨等自然村落,信仰日月及自然界诸神,基本处于原始宗教阶段,以农业为主。
  “池哥昼” 是农历正月十三至十八在山寨巡回活动时跳的驱灾辟邪、求神还原的祭祀舞蹈。舞蹈时每人头戴面具,背后拖披牛尾,手持刀器或拂尘形成压邪镇妖的氛围,较明显地保留着古代自然崇拜的祭祀性质。
  除上述舞蹈形式以外,在甘肃部分藏族地区还流传有反映战斗生活的“摆阵”、“玛谐舞”,带有原始祭祀风貌的“老黑黑”、“尕巴藏”等,这些舞蹈无不记载着藏族人民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风貌和各自的风格特点。
  面对上述丰富多彩的藏族民间歌舞文化资源,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艺术教育却重视不够。我们应该认识到民族民间舞蹈资源不仅是民间文化的范畴,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民族的艺术舞蹈之根基。因此,重视民间舞蹈资源的抢救和保护,是加强文化建设和艺术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传统民间艺术的延续和发展现状令人担忧,急需有关部门引起足够重视并制定出相关政策。是民族的,要保持民族的基本元素;是民间的,要“土”到位,现代文明与地域风格的结合需要认真琢磨。
  加强民间舞蹈传承人队伍建设。对濒临失传且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民间舞蹈及绝技、绝艺、绝活等采取重点扶持政策,鼓励带徒授艺,使民间绝技后继有人;同时组织人员记录、整理,尽快用录音、录像及文字、照片等方式,把民间艺术的资料留存下来;对长期从事民间艺术制作、表演,自成风格、流派的优秀人才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要制定民间文化的科研规划,保证地域文化研究的经费,校地联合,组织一批专家,协作攻关,在二三年内拿出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学术界有分量的研究成果;要引导年轻人学习民间艺术,培养下一代传承人;要创造条件,促使族民间舞蹈艺术进院校、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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