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幼儿舞蹈中的模仿:审美超越现实的桥梁①
模仿为桥梁:融会现实和审美之两极
自古希腊以降,“模仿”说一直是艺术理论中的重要范畴。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对戏剧的模仿作了深入的论述,自此成为艺术理论中挥之不去的圭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的模仿对象是终极的“理念”,而本文所谈模仿是从其最基本的对现实的模仿角度来定义。艺术来源于现实,现实的生活是艺术创造的第一源泉。从舞蹈艺术的起源来说,先人最初模仿自然界中动物的动作继而加工演化为各种不同风格的舞蹈造型动作,以达到审美怡情之功用。美国著名舞蹈家邓肯在《舞蹈应该是什么样的》一文中说到:“舞蹈和雕塑是相合的,两者的基础都是自然。雕塑家和舞蹈家都必须在自然中寻找最理想的形体,寻找能展示这些形体内在精神的姿态。”1可以说在发展到今天的舞蹈仍然要从现实中寻找营养,中国当代著名舞蹈家杨丽萍美轮美奂的孔雀舞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虽然舞蹈艺术形态在成熟后可以摆脱模仿的束缚,但在幼儿舞蹈中,由于幼儿独特的身心机智,模仿却是最有效的创编因素。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告诉我们,2—7岁的儿童属于前运思期,这一阶段儿童以形象思维为主,那么这一时期的舞蹈中与生活相关的模仿自然就最容易被儿童所接受。另外,模仿更加直观、生动、活泼,也使得整个舞蹈造型充满了童趣。
但是,幼儿舞蹈中的模仿并非仅仅是一个动作的发生,它还关系到很多重要的问题。幼儿舞蹈是一种艺术教育。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过“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教育过程首先是一个精神成长的过程,然后才成为科学获知过程的一部分。”2如果说在学科分化日益精细的今天教育已经很难做到灵魂的教育,那么艺术教育应该担当起灵魂教育的重任。德国美学家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倡导艺术是灵魂的净化剂,高扬审美教育的大旗;中国著名学者蔡元培在上世纪初期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也是着眼于对受教育者灵魂的提升。
幼儿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阶段,陶行知先生在《创设乡村幼稚园宣言书》中指出:“六岁以前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培养得好,以后只须顺着它继长增高的培养上去,自然成为社会优良分子;倘使培养得不好,那末,习惯成了不易改,倾向定了不易移,态度决了不易变。”3可见儿童时期培养的重要性,而在舞蹈中幼儿同样可以得到心灵的陶冶和优秀品格的铸造。幼儿的身体动作技能发展是此时期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且“儿童们动作技能的发展,表面上看来只是些肢体活动,事实上却是代表儿童身体与心智两方面的表现。对成人而言日常动作是作为目的的手段(如倒水是为了喝,洗脸是为了干净),但对儿童而言,动作技能活动本身即是目的,本身就能使其得到满足。”4 正是因为幼儿主体对肢体动作本身的兴趣,舞蹈才显得更加重要,在舞蹈中培养孩子的审美意识也更为有效。
审美是对现实的超越和升华,这其中的桥梁便是在舞蹈中对现实的模仿。幼儿最熟悉的是在生活中接受的形象可感的事物和习得的行为动作,这是生活的真实,但生活本身并不表现为一种艺术之美,只是一个凌乱琐碎甚至有时幼儿并不喜欢的事物。一味沉溺在真实的生活中无法用审美的眼睛来看待周围的事物,也就无法培养幼儿的审美心智。通过对生活之真的模仿,抓住幼儿常见的基本动作加以艺术化的编配,幼儿在练习、表演中即可审美的感知现实。如果能将这些生活之真融合进舞蹈的肢体动作中,上升为一种对生活的审美感知,那么幼儿舞蹈就具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而不仅仅是一个体育锻炼的作用。
幼儿舞蹈中模仿的三个对象
创编幼儿舞蹈时,其模仿的对象是丰富的。粗略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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