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麦风舞蹈批评的审美尺度①
和谐是中外美学家的共同追求,毕达哥拉斯认为:“美是和谐与比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都主张美是和谐。中国传统美学中也多以中和为本。和谐成为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范畴。沐浴在东方审美文化精神中的麦风,把和谐作为自己舞蹈批评的重要审美尺度。他关注表现形式与舞蹈内容之间的和谐,外部动作和内心世界的和谐,具体细节与整体内容的和谐,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和谐以及编者和舞者之间的和谐。在广阔的中西文化视野中,他敏锐地捕捉舞蹈的每一份和谐因子,挖掘其美的内涵;而对于破坏和谐的任何一个环节,哪怕是非常微小,他也毫不留情。如果说,“芭蕾和谐于上天,安之于大地,自由地表现运动”,那么,麦风则以和谐为中心建构自由的舞蹈批评视界。他使艺术批评摆脱当下某些或“捧杀”或“棒杀”的两极,走向中肯而富有思辨,从而使批评真正成为批评。
舞蹈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和谐
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和谐统一才能构筑真正的艺术世界。麦风说:“最能充分表现内容的形式,才是好形式,才是自然的形式。因为在自然中寻求最美的形体并发现这些形体内在精神的动作,才是舞蹈的动作,也就是说,技巧作为语言,必须通过有意识的整理,在一种客观化的非理性的逻辑符号形式(艺术)中实现。”麦风并不像艺术至上的批评家那样,把形式看得高于一切,而是注重在形式与内容的和谐中审视舞蹈的整体性。他这样批评沈培艺的舞蹈:“她喜欢用简洁的舞蹈语言形成像一条不断的流水般的一系列动作,组成整个舞蹈,靠中正平和的中和之美,靠舞蹈的整体性动作去打动观众,她将自己童年时代的磨难与书画世家出身所受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融为一体,在具体审美过程中,强调人对审美对象的感觉,使在主体和客体对象融合无间的和谐关系中进行。”而对于大家一直看好的杨丽萍,麦风认为她大多数的舞蹈其形式美都在内容美之上,这样的舞蹈即使再精确,因为舞蹈不是杂技,人为的割裂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就会失去舞蹈特有的审美特点。
外部动作和内心世界的和谐
“舞蹈不是单纯形式的自我发展,而是由人的内心冲动而出现的外在的表现形式。”舞蹈是通过人的外部动作揭示主体丰富的内心世界。麦风从内与外的和谐中审视中外舞蹈。他认为,芭蕾舞剧《祝福》的成功在于“通过外部动作语言成功地完成了人物的心理刻画”;而《大红灯笼高高挂》在这一点上做得不够,演员足尖上的动作非常少,肢体语言也少,没有芭蕾的基因。剧中太多涉及到京剧,加入大量的对话,没有为舞蹈留下更多的表现空间。尤其是一些动作没有更好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二太太撕碎红灯笼一段,“撕碎是可以的,但对于舞剧来说这是个起兴而已,真正表现人物内心情绪情感的变化揭示的不够。”在舞蹈的审美活动中,从来就没有单纯的外部动作表现,动作只有符合主体性逻辑,和主体内心世界达成和谐关系,才是成功的舞蹈动作。
具体细节和整体内容的和谐
麦风的批评注重对舞蹈的整体把握,他是用和谐整一性原则建构批评世界,如对沈培艺的“孤独灵魂”的探询、对金星个人零散经验的把握等等。同时,他非常重视对细节的审美批评,把细节是否和整体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舞蹈本身是一种精神生活,而不是其他,细致地强化生活细节的创作,创作出来的作品才能最耐人寻味。”麦风认为,金星的舞蹈《红葡萄酒》把一个年轻女性提着高跟鞋的细节和整体上张扬女性意识的美达成有机融合。麦风从细节分析金星的独特之处:“在红色的酒精迷醉下,她提着高跟鞋,也忘不了展示妖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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