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审美漫话——“心物交融”①
“心物交融”是一种艺术审美的境界。“心”是主体(我),“物”是客体(对象),主、客体交融合一构成了全新的关系,是艺术生命的深度显示。
中国古代的艺术创造,就是通过主体与对象(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相互交融而达到艺术的自由呈现。如刘澌《文心雕龙·神思》中所说:“神与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大意是:神思是借助于形象来表达并孕育出了情景的变化,万物显示美貌等待着追求,我以心中的理想对它呼应。
艺术创作是艺术家全身心、地投入对象之中的心灵活动,通过体验去感受生命、思考人生,因而在艺术创作中有“心物交融”的“物化”、“钓化”、“迹化”之说。
“心物交融”的“物化”说,最早见于《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其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蓬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大意是:以前庄周梦见自己变成蝴蝶,翩翩而飞的一只蝴蝶,悠游自在,根本不知道自己原来是庄周。忽然醒过来,自己分明是庄周。不知道是庄周做梦化为蝴蝶呢?还是鳍蝶做梦化为庄周呢?庄周和蝴蝶必定是有分别的,这种转变就叫做“物化”。
“物化”这一美学概念,就是指“物我合一”的审美无差别境界。庄周已达到难以分辨自己是蝴蝶还是庄周“物我两忘”的境界。
“心物交融”的“竹化”说,见于苏轼《书晃补之所藏文与可画竹三首》(文与可姓文,名与可,是位画竹名家):“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
苏轼说:文与可画竹的时候,画家已到了忘我的境界,全身心地进入对象之中,与竹合为一体。这是一种艺术体验的精神超越,艺术家达到了这种超越,意味着进入了最高的审美体验层次,因而能够创作出清新出尘、无穷变化的艺术作品。
“心物交融”的“迹化”说,见于清·石涛《苦瓜和尚画语录》:“山川使予代山川而言也,山川脱胎于予也,于脱胎于山川也。搜尽奇峰打草稿也,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也。”
“搜尽奇峰打草稿”是画家对山川之美的寻觅,山川景物(对象)与画家(主体)之间的物我感应,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使石涛觉得我就是山川,山川就是我;我的作品是山川与我神遇的产物。可以说,惟有这种“心”与“物”的神遇,才能进入艺术之门。
这种心物的神遇,“心物交融”的审美无差别境界,也表现在现代的舞蹈中。如:杨丽萍的《雀之灵》,巴图的《鹰》,《追鱼》中的小鱼,《担鲜藕》中的鲜藕,戴爱莲的《荷花舞》等,都是这一类别中的精彩作品。
以《荷花舞》为例,一群少女扮演成一朵朵荷花,这无疑是一种浪漫而又美丽的幻想。怎样才能像荷花呢?少女们穿上长裙,裙的下沿连着一个荷叶盘,遮住了荷花女的双足,亭亭玉立在荷叶之上,在众多的红荷花中,最突出的是白荷花(领舞者),那高耸的发譬,风摆的穗带,洁白的身形,飘拂的轻纱,恰当贴切地呈现出“出污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格。荷花女走着轻盈的碎步,像是漂浮在水面上的荷花;走着轻盈的横步,像是荡漾在微风中的荷花,把人带入了.个梦幻的境界。舞中既是荷花,又是少女;既是人,又是花;是花是人,是人是花,难以分辨,可说是一个超凡绝世的生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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