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舞蹈学校

    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一九六0年。设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二00二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学校自一九九三年起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校四十多年来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国内舞蹈界占据着重要地位。
 
办学旨宗
     坚持与时俱进 凸现办学特色, 努力创建“世界知名 国内一流”的专业舞蹈学校培养目标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
芭蕾舞专业 (七年制)
    芭蕾基训课、双人舞课、现代舞课、外国民间舞课、中国民间舞课、毯体课、节目排练课、实习演出
中国舞专业  (六年制)
中国舞基训课、中国民间舞课、毯体课、现代舞课、节目排练课、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课
    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音乐基础课、艺术欣赏、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

入学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生事项中说明。

学籍管理
    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或复学手续,及因故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则丧失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
   奖学金制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最高奖学金4000元,奖学金总比例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学习特别优秀者,将获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奖励基金。
   毕业就业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无行政处分者将颁发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的中专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成绩优秀者。
试读期限
     由于舞蹈专业的特殊性,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技术支持:上海丹美国际舞蹈用品有限公司
Copyright©2007 上海丹美国际舞蹈用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 0534788号站点地图
优库音乐
DJ摇头音乐
新浪音乐
三十二路音乐
网易音乐
北京市音乐舞蹈学校
大连国际舞蹈学校
重庆大学沙坪坝舞蹈学校
邯郸市小钢花艺术学校
北京市爱莲舞蹈学校
北京市国际舞蹈艺术学校
北京阎岭舞蹈学院
南京黄素嘉舞蹈学校
北京星光舞蹈艺术学校
北京舞蹈学院
上海市舞蹈学校
自贡市舞蹈学校
江西中山舞蹈学校
北京海淀文化宫舞蹈艺术学校
荆门市神韵舞蹈学校
秦皇岛体育舞蹈学校
汉川市体育舞蹈学校
杭州红格舞蹈艺术学校
广东省体育舞蹈培训中心
辽宁鞍山舞蹈学校
南宁市现代舞蹈中等职业学校
漳浦阳光舞蹈学校
长春市正礼儿童艺术培训学校
厦门市体育舞蹈培训学校
哈尔滨鹰舞舞蹈学校
连云港市精英体育舞蹈学校
鲁山李宾体育舞蹈
武汉市体育舞蹈学校
宜昌市三峡体育舞蹈学校
四川红帆舞蹈学校
北京国际标准舞学院
上海文广国际标准舞培训中心
西安舞蹈艺术职业学校
烟台学峰舞蹈培训学校
永安七色光艺术舞蹈培训学校
上海乐怡舞蹈培训中心
赵莉舞蹈学校
武汉体育舞蹈学校
上海周洁舞蹈学校
帮助
设为首页